歌舞伎是在十六世纪末期到十七世纪初期,差不多是和木偶净琉璃同时产生的。中世纪的能乐和狂言对歌舞伎的产生曾有很大影响。同时,它也从民间艺术中吸取了很多营养,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演剧艺术。
诞生: 1603年(江户初期)出云地方一位名叫阿国的巫女创作了一种,“唸佛踊”。她和当时的风流人物名古屋山三结成夫妻后,组织了一个剧团。山三郎善唱俗歌,而阿国则善于跳舞。他们的表演很受欢迎。原始形态的歌舞伎是穿着绚丽服装的妇女跳的一种舞蹈。这种早期的舞蹈发展成为有一定戏剧结构的舞剧。但是,早期的歌舞伎以女扮男、男扮女为主,观众主要是看男女姿色,并不很重视技艺本身。在歌舞伎剧团里,虽然有男有女,但演出时以女为主,所以称为“女歌舞伎”。但是在歌舞伎演出的地方,人群繁杂,常常发生打架斗殴的事情,并且常常因为男演员争女性舞伴的欢心而引起争吵,扰乱了社会秩序。1629年,当时的政府曾以有伤风化的罪名禁止歌舞伎的表演,后来政府规定歌舞伎可以复活,但要从过去出卖色相为主变成以剧情为主,并且妇女被禁止登台演出,由年纪较大的男子充当所谓歌舞伎的正式演员。这时的歌舞伎将以往一场到底的形式改成了多幕剧的形式,剧情也更向现实主义方向发展。此后不久,又将日本民俗花道搬上了舞台,同时还引进西洋剧的旋转舞台。由于歌舞伎的长足发展,使它得到公认,正式成为日本传统戏剧。
发展: 元禄时代(1688年—1704年),上方(关西)采用“和事”(剧情以恋爱为主)为基本艺能形态。江户(关东)则采用“荒事”(以武士、超人、鬼怪为主),并且将“人形净溜璃”(木偶曲艺)的故事和用三味线(一种三弦琴)配乐的方式引进到剧中,产生了义太夫狂言流派。1700年左右,歌舞伎已形成了六大派系,即:市川团十郎系,松本幸四郎系,中村歌右门系,尾上菊五郎系,片冈仁右卫门系,市川左团系。这时歌舞伎发展到了成熟阶段。
歌舞伎原以关西为发源地,江户后期逐渐向关东转移,剧情也发生变化,出现了不少热心于将戏院文明化,使之成为上流社会的社交场所的风潮。此时,“活历剧”(历史剧)和“散切狂言”(新潮剧)等作品不断出现。可是随着欧化主义倾向的衰退,歌舞伎又恢复了其保守、古典的原来面貌,并且沿袭至今。
为了使歌舞伎的传统得以沿袭,日本政府在1966年设立了国立剧场,袭名的旧习得以恢复,如著名的关西的仁左卫门家族、关东最出名的市川家族歌舞伎十八番、尾上菊五郎家族等。
舞台: 早先观众露天坐在地上观看。但是,不久出现了有楼顶的两层楼式的歌舞伎剧场,其舞台形式独特,有一条名为花道的狭路从舞台伸展到观众中去,还有挂幕。到十八世纪后半期,还设计了精巧的舞台装置,包括转台和舞台升降机。一天演出的节目有了一定形式,包括一出历史剧,一出描写当代生活和仪节的戏和一出附加的舞剧。歌舞剧中首先重视的是演技,因此演员家传的姓氏和演技的传统极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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