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0月23日日本新澙县发生里氏6.8级地震以来,前有2004年圣诞节印度洋的惊涛骇浪,后有3月中日本福冈县的地动山摇,东南亚人民无不被地壳运动的频繁发生所困扰,尤其是地震频繁的日本更是人心惶惶。
于是,人们将目光投向保险商,期望一张保单能保一份平安,而保险商自然不会错过赚钱的机会。
然而,市场分析人士罗伯特·席勒曾说:“保险是一种可靠可信的制度。现代保险形式起源于17世纪,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保险和其他的风险管理制度却发展缓慢。”
事实上,在美国,大部分人至今还无洪灾或地震保险。在全世界地质条件最不稳定的地区之一的加利福尼亚只有1/6的家庭购买了地震保险。而根据日本官方资料显示,尽管日本处于地震活跃地带,但由于民房通常以木结构为主,长久以来居民仍偏爱购买住宅火灾保险。
随着近年来地震灾害的频繁发生,人们的观念也开始转变,保险公司的观念亦随之改变。
2004年3月,日本大约有855万人购买了地震保险,占购买保险人群的17.2%。而据最新数据显示,自2004年10月日本新澙发生地震以来,日本民众购买地震保险的人数急速上升,大部分非寿险公司该项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保持双倍增长。
截至2005年2月,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在此期间的销售成绩也十分喜人,公司售出34.5万份地震保险,增长25.4%,此外,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地震保险的销售量也比去年同期增长14.6%,至47.5万份。
与此同时,日本三大财产保险商在地震保险销售上均表现出强劲增速。日本财产保险公司购买地震保险的保户增至39.2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4%。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近一半的保户是在购买了住宅火灾保险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一份地震保险。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发言人指出,自今年1月以来,仅这部分保户就增加了48.8%。
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地震保险销售市场,将原先提供的住房火灾保险进行更新、补充,在火灾保险的保单中增加基本地震保险的承保范围,弥补长期火灾保险没有地震保障的缺陷,推出兼具火灾及地震双重保障的产品。
尽管地震保险市场大门已经敞开,但专家提醒,地震保险保单索赔时通常具有时效性,在时效规定内索赔,保险公司才予以受理,超过时效则视为被保险人自动放弃权益,时效规定一般在合同中会注明。(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