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后宪法明文规定,男女在法律上、在社会和家庭里地位平等。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日本仍然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女性只能充当配角。男女平等仍是日本面临的主要社会课题。
日本女性在参政方面处于落后状态。在联合国去年发表的涵盖世界50个国家的“GEM指数”排名表中,日本居第41位。这一名次不仅与欧美工业发达国家相距甚远,而且还不及许多发展中国家。“GEM指数”是衡量女性是否积极参加政治、经济生活及决策过程的指数。
作为立法机构的日本参、众两院基本上是男性的天下。女议员在参、众两院各占17.1%和7.5%。1990年之前,女议员的人数在参议院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0%,在众议院则多低于2%。日本去年通过考试录取的一级国家公务员中,女性占16%。但在中央政府,级别越高,女性所占比例就越小:一般职务占34.2%,股长级别占1.2%,科长级别占1.2%。至于局长、副部长(省次官)级以及内阁中的女性,就属于凤毛麟角了。
在经济领域,女性作为配角的情况也非常明显。在5356万被雇佣者当中,女性占40%,其中大部分在服务业、商业、饮食业工作,而且仅有53%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近半数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她们不仅工资收入低,而且工作极不稳定。在企业中,至今仍有许多女性不得不因结婚而辞去工作。在企业管理层中,女性地位与在政府里相仿,级别越高,女性所占比例越小。
在教师队伍里,女性的地位要稍高一些:小学女教师比例为65.1%,中学为40.1%,高中为23.7%。可是,一到大学,女性就越来越少了。女助教为20%,女讲师为18.8%,女副教授为13.1%,女教授为7.9%。
“男人挣钱,女人持家”是日本家庭里男女分工的基本形态。在经济上依附于丈夫是日本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人们在电影中看到的男人一进门妻子就迎上去接提包、帮丈夫脱外衣小心伺候的情景目前虽已不多见,但是找一个职业稳定和收入丰厚的可靠丈夫仍是日本女性的基本婚姻观。
1994年,日本政府决定设立“男女共同参加”办公室、“男女共同参加”审议会及“男女共同参加”推进本部,此后还制定了《男女共同参加基本法》和《男女共同参加基本计划》,今年又设置了“男女共同参加”会议和“男女共同参加”局,在推进男女平等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步骤。然而,日本女性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配角地位尚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日本女性的觉悟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尚需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