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与医疗保险制度同样还有年金制度,所有国民均需加入某种“国民全民年金制度”。
年金制度的目的,是针对年老、伤残、死亡等,用以保障其生活的安定。
国民年金,是所有国民加入、且支付所有年金制度相同的基础年金的制度。另外,公司职员及公务员加入的厚生年金保险和共济组合制度,原则上是在基础年金之外追加报酬比例年金的制度。
国民年金
国民年金,是以在日本居住的20岁以上、未满60岁的所有的人(包括学生)为加入对象,在投保人成为年老或伤残人时、或投保人死亡时等,向投保人和其遗属支给年金和临时补助金,以维持其生活安定的制度。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也必须加入国民年金。
加入的申请
住处的区市町村国民年金担当窗口
保险费
月额为13,300日元,附加保险费为400日元(缴纳时如有困难,有时可以免缴保险费)。
保险给付
根据一定的条件向缴纳了必要的保险费的人给付老龄基础年金、残疾基础年金以及遗属基础年金。即使在日本国外居住,支给年金也可向移居地点进行汇款。
如希望在年老之后能够从国民年金中领取养老金,需要缴纳保险费25年以上。有些中老年以后才到日本居住的外国人等,有时会出现加入国民年金时间不够的情况。
因此,对已取得永住许可的外国人,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将其在日本国外居住期限也算入加入国民年金时间内等,以使其在日本进入老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另外,国民年金中还有在基础年金之上追加的国民年金基金制度。
短期居留外国人退保时的一次性补助金
作为国民年金第1号被保险者而缴纳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未领取年金已回国时,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即可领取。
退保时的一次性补助金额∶根据保险费缴纳时间确定。
问讯处:区市町村国民年金担当窗口
厚生年金保险
厚生年金保险,与健康保险一样,是指在保险适用企业工作的长期雇员加入的年金保险。这种保险,无论外国人与否、无论性别、本人意愿等,原则上未满70岁者均为强制加入。
保险费
根据工资确定的标准报酬月额乘以保险费率所得金额,由企业和被保险者各负担一半。
保险给付
根据一定的条件向缴纳了必要的保险费的人给付老龄厚生年金、残疾厚生年金以及遗属厚生年金。如在日本国外居住,支付的年金也可向移居地点进行汇款。
*在厚生年金保险中,除代替国家支付部分老龄厚生年金外,同时还有独自进行追加支付的厚生年金基金制度。
短期居留外国人退保时的一次性补助金
作为国民年金第1号被保险者缴纳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未领取年金已回国时,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即可支付。
一次性补助金额∶
平均标准报酬月额 x 系数(根据被保险者加入期间为0.5~3.0%)
问讯处∶
附近的社会保险事务所(电话查询处东京社会保险事务局企画课 03-5322-1615(直拨))
《保险、年金概要》(英语、汉语、朝·韩语)
领取地点∶ 区市町村、社会保险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