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08月09日专稿:据美国《纽约时报》8月6日报道,黑濑幽香子是从1986年开始工作的,而日本1985年刚通过第一部《平等就业机会法》。她希望这部法律能给她提供平等的机会。但是,1992年,因为生孩子,她在某百货公司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却宣告结束。
她每天晚上6点半前要离开公司去日托中心接孩子,为此她错过一次次提升。之后,她被迫转做一份根本没有提升机会的杂务,最终辞职。45岁的黑濑说:“按照日本人的工作习惯,女性几乎不可能既有家庭又有事业。”
自《平等就业机会法》颁布以来,日本女性当工人或出租车司机已经很普遍。但是,走上管理岗位的女性却少得多。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数字,2005年,尽管日本2700万职业女性占到劳动大军的近一半,但是,女性只占据领导岗位的10.1%。相比之下,2005年,美国女性占据42.5%的领导岗位。
女性问题专家说,公然歧视只是日本的问题之一。女性升迁还面临一个更大障碍:那就是日本公司的苛刻环境,特别是要求员工从早晨工作到深夜。
一位曾负责男女平等事务的前高级官员说:“如果要求每天工作15小时,多数女性都会放弃。日本正面临劳动力短缺,(这样)就要失掉一半人才。”
即便面临明目张胆的歧视,也极少有女性诉诸法律,因为日本文化嫌恶诉讼。另一个严重问题在于,《平等就业机会法》缺乏效力。尽管修订了两次,这项法律还是没有规定对歧视女性的公司的惩罚措施。厚生劳动省能采取的最严厉措施,就是威胁要公布违法公司的名称,但它从来没这么做过。因此,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一项指数,日本是全世界男女最不平等的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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