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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不少怪法律 丢垃圾前仔细阅读27页手册(图)


作者:未知    日本来源:世界新闻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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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再婚可能违法 扔垃圾前先看条文

    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都是“前夫之子”;16岁可以结婚,但20岁才算成人;扔铁壶前要先量尺寸……千奇百怪的法律困扰着日本人。

 

 

一对日本母子手拉手走在街上

 

 

《日本国宪法》原件

 

    日本不少法律都有上百年的历史,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明治维新时期。这些历史悠久的法律很多已不再适合今天的日本社会,可真要修改法律,在重视传统的日本又谈何容易。

 离婚女性要待婚6个月

    5月7日,日本法务省决定,在不修改现有民法的前提下,放宽对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的身份认证。

    日本民法第772条规定,女性离婚后300天内生下的孩子是“前夫之子”,特殊情况下,经DNA鉴定,可被判定为再婚后丈夫的孩子。根据法务省7日对该条法律的最新解释,如果母亲能够证明孩子是在离婚手续办妥后受孕的,则孩子只是“离婚母亲之子”。法务省官员表示,他们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只能做这么多了”。

    还有一条与离婚相关的民法,最近也引起很大争议。日本民法第733条规定,女性离婚后6个月内不得再婚,原因是如果女性早于这个期限再婚,很难判明之后出生的孩子的父亲。但对于男性,民法却并不规定待婚期。3月20日,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建议,把女性待婚期缩短为100天。但4月初,这个提案流产了。

    一些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待婚期”只针对女性,这条制定于1898年的法律体现了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侵害了婚姻自由的精神。从医学上来说,做个鉴定很容易就能判明父亲。很多夫妇离婚前一直分居,这期间如果女性和其他异性交往并受孕,这时,仍旧把离婚300天之内出生的孩子定为“前夫的孩子”,就太可笑了。

    据日本最高法院统计,2005年,全国家庭裁判所共审判了2323件离婚夫妇争议亲子关系的案件。

    日本亲子法改正研究会的井户正枝理事说,就算把女性待婚期改为100天也不够彻底。由于民法第772条的规定,有的母亲因为不想让小孩跟前夫的姓,索性不给孩子上户口,对孩子影响很大。她和现在丈夫的孩子就是在她离婚后265天出生的。去市役所上户口时,她被告知孩子应算是前夫的,为此她不得不打了一场官司,才算给孩子正了“名”。

    与此同时,日本一些保守人士,就是对修改有上百年历史的法律心存疑虑。自民党保守派议员稻田朋美4月17日在《产经新闻》上撰文,表示如果按照DNA鉴定来决定孩子的父亲,很可能产生造假行为。

 夫妻必须姓一个姓

    2003年,联合国消除妇女歧视委员会曾指出,日本民法中有些条目歧视女性,其中特别举了女性待婚期和结婚后夫妇必须同姓的例子。

    日本是惟一通过法律规定夫妇必须同姓的国家。日本法律规定,夫妇通过协议,可以选用夫姓,也可以选用妻姓,但必须使用同一姓氏。前任首相小泉纯一郎的父亲纯也就是在结婚后随妻子改姓小泉的;而现任首相安倍晋三的母亲洋子,虽然贵为前首相岸信介之女,却也在下嫁之后改姓了安倍。

    现实情况是,在日本婚后改姓的几乎都是女性。记者认识一位姓赤繁的女孩,她说自己的姓很特别,要是改成“田中”、“铃木”有点可惜。还有日本女性认为,由于改姓,此前建立起来的信用、工作成绩一下子被割断了。改姓也给女性带来许多麻烦,驾驶执照、护照等都要随之修改。

    最近日本新学期开课,记者孩子所在学校发给学生的通讯手册里,赫然写着:五年级班主任武田老师因为结婚改姓,变成田中老师了,请大家注意用新称呼。

    当然也有女性对结婚后改姓显露出“改头换面”或“得到长期饭票”的自豪之情。多年前,记者在打工时认识了一位日本女孩,她结婚改了姓,幸福地指着工作服上的新名牌说:“从此就是一个新的我了。”  

    16岁结婚20岁才成人

    最近,另一条订立于1896年的法规也是日本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日本民法公选法,公民到20岁才算成人,拥有选举权。近来,自民党提出修正案,建议将成人年龄提早到18岁。民法规定,适婚年龄男性为18岁,女性为16岁,也就是说不是成人也可以结婚,但必须得到家长同意。

    记者问一个18岁的大学生,是否同意把成人年龄改为18岁,他说:“从心理上来说,我早就是成人了,从高中开始,父母就不怎么管我了,我自己打工赚钱。”

 丢垃圾也是一门学问

    日本的垃圾分类工作搞得很细致,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也极为完善。自从1970年出台了首部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至今日本已制订了4部垃圾处理专门法和一部全面修正法。

    初来日本的人都觉得在日本扔垃圾是一门学问,要搞清哪天扔可燃烧垃圾,哪天扔不可燃烧垃圾。至于一些大件垃圾,像旧电视机、冰箱等也不能随便扔,要与市区政府的专管部门联系,他们实行收费运垃圾。为省掉这笔费用,不少日本人不得不半夜起来,偷偷摸摸处理掉大件垃圾。

    横滨市将生活垃圾按等级分成10类,市政府还特别发送给市民一本厚达27页的手册,指导他们对垃圾正确分类。其中规定:唇膏属于可燃物,但唇膏管则应被归入小型金属物或塑胶类。要丢锅壶前,先拿尺子丈量,如果口径超过12寸,就属于“大型垃圾”了。最特别的,是关于袜子的规定。单只袜子算是可燃物,而成双的,“穿破,但左右脚搭配”的情况下,应归为旧衣料。领带也可归类为旧衣料,但要先清洗并晾干。

    新闻链接

    地方法律管人也管天


    日本还有一些区域性的法律条款。初到日本的人,经常被搞得啼笑皆非。

    在东京千代田区的大街上,绝对不能吸烟。这个区的生活环境条例规定,边走路边吸烟要处以罚金。

    枥木县日光市猴子很多。该市于2000年发布《关于禁止给猴喂食的条例》,规定不准给猴子喂食。据说如此立法,一来是怕猴子吃不惯人喂的东西,二来也是担心猴子在接受喂食时,可能会伤人。

    岐阜县1967年出台的《岐阜县家庭日条例》规定,每月的第三个星期天为家庭日,家庭成员要在一起交谈,互相帮助。

    另外,日本还有两个县制订了《保护美丽星空防止光害条例》。冈山县小田郡美星町据说是日本夜晚看星空的最佳去处,冈山县的条例写得像优美散文,其中提到,不准用过强的照明,影响他人观赏星空。而长野县的《保护美丽星空防止光害条例》则规定,室外的投光器晚上10点以后必须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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