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001年实施的新废弃物处理法所规定的。凡是用旧的电器,在回收时必须送到指定部门统一处理,并缴纳3000至4000日元的垃圾处理费。
据悉,东京都政府对生活垃圾也将实行类似的收费方法。 东京都废弃物审议会的一次会议提出,垃圾的排放者有为垃圾处理交费的义务,家庭也不例外。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生活垃圾,有必要对市民丢弃的生活垃圾收费。会议说,全日本有46%的自治体已经实行垃圾收费制度,效果显著。
东京都日野市2000年10月开始实行垃圾收费制度。居民丢弃垃圾需使用指定的垃圾袋,40升容量的一袋垃圾收费80日元,一般家庭每月约交纳500日元。扔垃圾时,各家先把垃圾分好类,按规定的时间放在家门口,然后由环卫工人推着小车收集。据报道,该制度实行以后,日野市的家庭垃圾排放量在半年内就减少了一半。
也有人指出,垃圾收费从长期来看未必奏效。北海道伊达市从1989年起就实行了垃圾收费,规定扔一袋垃圾交60日元,一个家庭每月要扔掉360日元的垃圾。制度实行的当年,全市生活垃圾比上一年减少了3000吨,为1万吨左右,1990年又减少了2000吨,但是2000年垃圾量又回升到了1.1万吨。伊达市环保部门分析说,“这是因为居民对垃圾收费已经习以为常”。东京都青梅市水和垃圾研究会事务局长盐野说,“实行垃圾收费,可能会造成既然交了钱就可以随便扔垃圾的误解”。
日本实行垃圾收费制度的县市正在逐年增加,约有一半都道府县都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青梅市政府抱怨说,处理垃圾的费用不断增加,预算却在减少。即使从财政的角度出发,也应当对垃圾实行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