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首次来日本学习与工作,在日本生活的时间累计已有10余年,从未听到过熟悉的人因电器产品质量问题同商家和厂家发生纠纷,更不用说上法庭了,也基本上没有看到日本媒体在这方面的报道。
据了解,日本电器产品质量纠纷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套完整的将电器产品质量纠纷防范于未然的机制。
首先,从生产管理方面,日本政府制定了《电器用品安全法》和“电器产品召回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每一种电器产品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质量要求,企业必须对电器产品有充分的质量保证才能上市销售。一系列管理措施促使生产企业大力提高产品质量,竭力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售,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在日本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理和消费者的严密监督之下,日本电器生产厂家不断努力研究开发新技术,采用新工艺,使电器产品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日本的电器产品也成了世界公认的优质产品。
其次,日本建立了整套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使生产者时刻都能清醒地认识到,千万不能侵犯消费者权益,否则将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日本政府很早就制定并多次修改和完善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根据基本法,日本政府还设立了“日本国民生活中心”,主要承担搜集、整理消费者行政保护信息和消费者投诉信息,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等工作。截至2003年2月,该中心在日本各地共设立了475个消费生活中心,具体处理商品和服务消费的投诉和咨询工作。
日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到日本内阁府、总务省、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环境省等众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团体,在一些政府机构内还设立了消费者保护审议会,专门研究和起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文草案。在日本,除了政府和地方政府设立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机构之外,还有许多消费者互助维权组织,例如市民消费中心、消费者协同组合联合会等,这些组织和机构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促进生产厂家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发挥了巨大作用。
为了减少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日本有关方面还从生产和消费两个角度,对一些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就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其目的就是促进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例如,“日本国民生活中心”每年都要对市场上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通过对商品的性能、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性进行比较测验,向购物者提供准确的购物信息,防止厂商的虚假广告。该中心也通过对商品的严格检测,向政府提供完整的制定产品性能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依据。该中心的产品质量检测均在自己的实验室进行,在社会上有着很高的权威性,深受消费者的信赖。
在检测中没有发现问题并不等于产品始终没有质量问题。一些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之后,就会暴露出不同程度的问题。为此,作为避免厂家和消费者发生冲突的另一道防波堤,日本有关方面还制定了产品“召回”制度,努力弥补或减少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如果厂家发现产品有缺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日本经济产业省等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例如,今年1月,日立和三洋电机公司分别发布公告,召回在1999年和2000年生产的电视机,给予免费修理,因为这批电视机在观看电视节目时,有时会突然断电。旭电化工业公司2月7日发表的一则产品召回启事说,该公司1995年至1998年生产销售的微波炉,如果没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加热过度就可能导致食品中的液体溢出烫伤人。不过,该产品已经过了使用年限,不宜继续使用,所以公司将给每位用户赔偿5000日元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