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专利
在三和兴产株式会社申请的这一“糖尿病治疗药物”专利中,申请保护范围是添加了0-95%比例L-阿拉伯糖的蔗糖具有明显的降低血糖指标的功能。
更早之前的2003年4月30日,同样是这家三和兴产株式会社,在中国申请了名为“通过酸水解生产L-阿拉伯糖的方法”专利(zl99805686.3)。
三和兴产株式会社是日本著名综合商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中的成员企业,也是一家叫三和淀粉股份的公司股东。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三和淀粉利用日本合同酒精公司的基本技术开始生产L-阿拉伯糖,并由三井制糖销售配合了砂糖的适用商品。但或许是技术上仍存在难点没有突破,三和淀粉现在仅“拥有年产100吨L-阿拉伯糖的生产能力”,由这3家日本公司协力销售推进新用途的应用。
三井制糖是三井物产综合商社核心企业组织“二目会”的成员,属三井物产直接控股企业。其前身是三井财团于1900年在日本殖民台湾时期设立的台湾制糖株式会社,利用日本在台湾设立的垄断政策,三井商社与三菱、滕山用20年的时间发展成为操纵整个台湾向日本输送蔗糖的超级巨头。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成立于1876年。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形成在最核心层以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企业为纽带,依托遍布全球的贸易网络获取投资信息,进而通过大量交叉持股构成的资本纽带,协同开拓市场,所涉猎产业几乎无所不包,形成了以贸易、服务、事业投资三大业务种类,以少量持股维系的庞大企业帝国。这个庞大帝国里,包括有住友银行、松下、东芝、新日铁、丰田、乐天等著名企业。三井物产2005年销售额达到1265亿美元,纯利润17亿美元,其582家关联企业遍布全球。1980年,三井物产在北京设立了中国首家事务所,现在在中国已发展成为拥有14个事务所以及110余家合资、独资企业的大规模贸易、生产和投资机构。
这样一个庞大的企业组织在中国进行专利申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这次的L-阿拉伯糖专利申请却有不寻常之处。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日本企业对专利制度研究非常深入,但在L-阿拉伯糖上却显出令人费解的“外行”:“酸解生产糖醇本是行业的传统工艺,他们却用来申请专利,这是非常荒唐的事情,但更不可思议的是专利还被审核通过了。”
他解释说,功能糖普遍存在于各种植物纤维中,早在1950年代,前苏联就开发出酸解桦树皮的方法来生产木糖醇。目前功能糖醇行业最普遍的生产方法就是用酸分解出植物纤维和半植物纤维,然后通过加氢反应,生产出各类糖醇。从这点上看,日本三井通过三和兴产株式会社申请的生产方法专利,在创新性上存在明显不足。
1999年,日本鹿岛大学的学者也在国际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提出可以通过酸水解的技术来从植物纤维中获取L-阿拉伯糖,并在阿糖应用上指出其具有强烈抑制蔗糖吸收的作用,可减少约60%的蔗糖在小肠的吸收。日本学者井上修二2000年也在日本营养与食品科学院期刊上发表文章指出,阿拉伯糖对蔗糖的吸收具有阻断作用,能够大幅降低人的血糖水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人士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不愿正面回应为何日本三和兴产“明显不具备创新性和新颖性”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他只是透露,“当初三和兴产在中国申请的L-阿拉伯糖应用专利保护甚至包括保健品和食品,范围之广几乎覆盖所有的L-阿拉伯糖应用。所幸的是,其中在保健品和食品中添加L-阿拉伯糖的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即使日本人的专利申请已经获批,中国企业也可以向专利局的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废止。”他说。
根据他的分析,L-阿拉伯糖“糖尿病治疗药物”的应用专利,对国内所有致力于L-阿拉伯糖产业化应用的企业都有影响,他们只能将其作为添加剂应用于砂糖、食品和保健品,任何药用实践都面临专利侵权诉讼;而三和兴产申请的“通过酸水解生产L-阿拉伯糖的方法”专利,将甚至扼住绝大多数依靠传统酸水解化工法生产L-阿拉伯糖的中国企业的喉咙。
“时至今日我们或许才明白,三井7年多前看似漫不经心布下的棋子,等于成功地给整个产业设下一个局。”这位知识产权局官员针对中国L-阿拉伯糖产业崛起可能面临的产品专利、用途专利甚至方法专利的风险指出,“当饱受吃糖引起的糖尿病和肥胖之苦的中国人认识到L-阿拉伯糖是个好东西,当苦于公共医疗保障开支巨大的中国政府知道在蔗糖里添加一小点L-阿拉伯糖就能两全其美时,我们也许又要面临吃健康糖要向日本人交钱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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