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月14日电(记者 冮冶)日本约有十分之一的人口集中在首都地区,在这里生活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你是买不起房也好,租不起房也好,在东京还没有听说有谁住不上房。
记者认识的今村女士是做小时工的家庭主妇,她丈夫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两个孩子,一个已工作,另一个在中国留学,5年前通过贷款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现生活上也无过多的忧虑,是日本典型的四口之家。今村一家曾住过20多年的低房租公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惠民政策的受益者。 日本供低收入家庭租用的公房叫公营住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日本1951年6月颁布的《公营住宅法》至今已修改了14次,最新一次修改是去年5月。但是,“以低廉房租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者提供住宅”的宗旨始终如一。
根据《公营住宅法》,东京都政府作为一项福利事业每年都在投资建房,由都政府建造并管理的这类公营住宅叫都营住宅。东京都下属各区、市政府建造并管理的叫区营住宅、市营住宅。今村曾住过的低廉房租公房就是都营住宅。
身在东京、家庭年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住房困难户都有资格申请都营住宅,其标准为两口之家年收入在278万日元(1美元约合109日元)以下,三口之家年收入在316万日元以下,四口之家在354万日元以下,五口之家在392万日元以下,六口之家在430万日元以下。有申请资格的单身家庭一般是指在东京居住3年以上并符合一定收入条件的60岁以上的住房困难者。
今村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申请到了一套使用面积为32平方米的都营住宅。今村女士说,东京都每年都举行两次公房租用募集,并公布房源,符合条件者可提出申请,一般是由都政府中负责福祉事务的部门按申请者困难条件进行分配,但往往是一套住房会有许多同等条件的申请者,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通过抽签来定。
这类公房的房租与民间不动产公司的租赁房相比要低得多。每套公房的房租因入住者的收入多少而定,这有点像日本公立幼儿园的入托费,收入多者多交,收入少者少交。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内,入住公房者要向都政府申报收入,都政府根据入住者上一年的收入情况定下一年的房租标准。
今村32平方米的都营住宅月租金只有1.29万日元,同等面积的民间住宅月租金起码是这个数字的五六倍。后来,今村租用的公房面积有所扩大,家庭收入也有所增加,但由于有了小孩,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房租在很长一段时间都维持在3万日元以下。
日本公房租用与管理的目的是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收入虽低但家庭住房并不困难者、住房困难但收入属中等的家庭都不在公房申请许可者之列。今村租用的公房到了2003年前后月租金已达到了近7万日元,原因是家里一个孩子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家庭收入情况有了改善。这时今村开始考虑贷款买房,再住条件相对差些而房租也失去优势的公房已没有了意义。2003年,今村购得新房将公房交回。
据今村介绍,政府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对一些享受政府低保、有身体残疾者或智障者的家庭等都有相应的优惠措施。例如,家有坐轮椅者就会被考虑分配带有坡道和电梯的楼房,家有老人或疑难病患者等在收入标准方面会被放宽。此外,从廉租房的建造、分配到管理,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申请者不如实申报收入或政府部门职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