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一个岛国,其能源资源一直严重匮乏,其能源消费对外依存度高达80%。在2006年中,日本的石油消费量已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45%以上。而历经了惊心动魄的全球两次石油危机之后,日本越来越意识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保障能源战略安全,为了实现2010年《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标准,日本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中国研究与借鉴。
推出配额制见成效
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确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法规与政策,无疑对快速建立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至关重要。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开始施行《新能源利用促进法》。据悉,此法将新能源定位为政策性支持对象,规定为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能源供应方、电力公司、设备制造商以及非营利机构要承担开发新能源的义务。
依据此法,地方政府要为此制定计划,而地方开发署要对计划进行认定。跨入新世纪,日本于2002年重新公布了新能源利用法规,并在其中增加了生物质能源和雪冰低温能源利用的内容。
在2002年,日本制定了《电力供应商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据日本经产省披露,该法规定了一般电力供应商、特定电力生产商以及特定规模电力供应商,每年度必须出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电力,被称之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按法规要求,设立的目标是从2004年到2010年间,日本新能源发电量要达到122亿千瓦时。而与此法规实施相配套的是建立了一套相应的认证制度,并规定电力供应商必须提供1.35%的新能源电力。
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到2006年期间,日本共有38家电力公司均履行了各自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2006年政府规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总量为44亿千瓦时,为年供电总量的0.5%。而各电力公司的实际供电总量已达到了65亿度,大大超过了规定的配额目标。
目前,从实际运行来看,日本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完成情况较好。
制定五大战略目标
据日本对外公布的数据,2005年其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到115.8亿升油当量,约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2%。而日本新能源引进目标诠释,到2010年,其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将达到191亿升油当量,约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3%。
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在2006年,日本制定了新国家能源战略。据了解,该战略的时间目标为2030年,内容是针对各种能源发展的总体战略,重点是强调和重视能源安全,并明确了五大具体发展目标。
五大目标为:一是节能,到2030年能源效率将在现有37%的基础上再提高30%;二是石油依赖度,石油对外依存度要小于40%;三是交通燃料的使用,将石油在交通燃料中的应用比例降到80%,其余20%中的一半将来自生物燃料,另一半主要为混合动力车;四是核能发电,其电量将达到总发电量的30%-40%;五是海外资源开发,海外石油开发利用量将增加到40%。
据悉,在新的国家能源战略中,也提出了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促进地区生物质能和风力发电发展,增强区域性能源供给安全以及发展混合动力车来降低交通运输中对石油的依赖度等储备问题。
目前,日本国内可再生能源以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为主,其在2010年发展目标中,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装机总量将达到4.8GW,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的39%。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强调,由于生物质的种类较多,从单类技术的发展角度来看,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日本可再生能源应用中的主流技术。 |